•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与分工
  • 日期 : 2010-06-09    

    部门职责:

       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学校与企业合作关系;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工学结合、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积极寻求合作企业,拓宽和企业合作的渠道与范围;
      2、协助二级学院与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与协议书;
      3、负责起草制定学校校企合作发展规划,统一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4、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
      5、做好学校校企合作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建议工作;
      6、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及其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实习基地、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分工:

      主  任:负责校企合作办全面工作。

     

      干事一:

        1. 负责与行业、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2. 负责企业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3. 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推进工学结合、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事二:
         1. 负责职教集团的日常工作。
         2. 负责职教集团网站的管理工作。
         3. 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与集团化办学相关的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事三:

          1. 负责校企合作方面相关资料的收集、统计、整理等工作。

          2. 负责校企合作办校园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 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推进校企合作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